
北京公司注册_代记账服务_财务SaaS服务_智能记账
近期评论
没有评论可显示。
分类
-
商务合作
- 邮箱:aifinacn@qq.com
- 手机:13871128117
- 座机:(+86)
- Q Q:32556627点击交谈
- 地址:
依照公司法規定,股东应该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也就是企业章程中規定的股东分别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沒有符合规定缴纳出资,本来就是违约行为,应该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该向别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条件是别的股东早已足额缴纳出资)。
因此,这一问題本身暗含着1个事实或是前提,也就是认缴出资额未到期。假如早已到期,即使要公司注销,也务必缴足补齐,由于缴纳出资对国家有个义务(缴纳印花税)。补足以后该咋办就咋办,依照程序清理债权债务,公告这些。
办理注销时,出资期限还未到期的,要分俩种状况:
一种情况是债权债务清理结束沒有未获得清偿的债务,不缺钱,那你直接申请注销,不用补上剩下的290万。
另一种状况是在办理注销时差欠到期债务不可以清偿,债权人能够申请破产,按企业破产法規定,该出资额要加快到期,也就是必需补足。
另外,依照最高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二)規定,公司解散时,股东没有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没有缴纳的出资,包含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按照公司法規定分期缴纳并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注销时需不需要补齐出资,主要是考虑企业对外负债清偿状况。也是说到期要补足,没到期要是有债务无法清偿也要加快到期,要是没有债务也没有到期就无需补齐了。
▼ 更多精彩内容,请长按二维码▼
来源于:找邦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政务账号添加来源标示处理
政务账号添加来源标示处理
责任编辑:
北京公司注册_代记账服务_财务SaaS服务_智能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