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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曾用名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12 月 29 日,是经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京体改字(93) 第 128 号文件和京体改委字(1993)第 152 号文件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 6,825 万股,出资方式全部为现金出资。 1996 年 12 月 24 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京政办函〔1996〕145 号批准,将原以定 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确定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1996 年 12 月 31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重新登记手续。 2001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在上交所上网定价发行 4,000 万 A 股股票,2001 年 3 月 12 日 在上海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2 年 4 月 25 日,根据公司 200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公司 200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以 10,825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送 6 股股票股利,每股面值 1 元,共分配 6,495 万元。 2006 年 1 月 19 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流通股股东 每 10 股获得股票 3 股。 2006 年 6 月 14 日,根据公司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公司 2005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 17,32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5 股,每股面值 1 元,共分配 8,660 万元。 根据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过 2007 年 12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公司字[2007]229 号《关于核准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向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批准,公司向实际 控制人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 55,000 万股购买其持有的 16 家下属公司股权,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为 80,980 万股,变更后的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80,980 万元,业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都验字(2007)第 07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并于 2007 年 12 月 29 日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2008 年 4 月 11 日,本公司名称由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首都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 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过 2009 年 5 月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09]450 号《关于核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批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33,995 万股,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为 114,975 万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4,975 万元,业经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京都天华验字(2009)第 03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并于 2009 年 9 月 10 日办 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根据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114,975.00 万股 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3 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9,467.50 万元,业经京都天华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 0073 号报告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并于 2011 年 5 月 30 日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根据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149,467.50 万股 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5 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4,201.25 万元,业经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3)第 110ZC0143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并于 2013 年 10 月 9 日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 许可[2015]3028 号《关于核准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 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33,756 万股,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为 257,956.52 万股,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7,956.52 万元,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 110ZC038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并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5020731。 2016 年 3 月 10 日本公司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309074C。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83 号京宝花园二层。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建筑工程咨询; 室内外装饰装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购销建筑材料、化工轻 工材料、工艺美术品、家具、机械电器设备(汽车除外)、五金交电、纺织品、百货、 计算机软硬件、日用杂品;经贸信息咨询;劳务服务。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批准。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 50 家二级子公司、23 家三级子公司、3 家四级 子公司,子公司详情如下: 序号 二级子公司名称 公司简称 1 北京天鸿嘉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鸿嘉诚 2 北京首开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首开天成 3 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城开集团 4 烟台天鸿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烟台天鸿 5 北京首开立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开立信 6 三亚天鸿度假村有限公司 三亚度假村 7 北京宝辰饭店有限公司 宝辰饭店 -1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8 北京燕华置业有限公司 燕华置业 9 北京首开商业地产有限公司 商业地产 10 北京联宝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宝房地产 11 苏州首开嘉泰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嘉泰 12 苏州首开永泰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永泰 13 扬州首开衡泰置业有限公司 扬州衡泰 14 太原首开龙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太原龙泰 15 沈阳首开盛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盛泰 16 厦门首开翔泰置业有限公司 厦门翔泰 17 贵阳首开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阳龙泰 18 绵阳首开兴泰置业有限公司 绵阳兴泰 19 北京首开荣泰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荣泰 20 首开中庚(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首开中庚 21 廊坊市首开志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廊坊志泰 22 葫芦岛首开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葫芦岛宏泰 23 福州中鼎投资有限公司 福州中鼎 24 海门锦源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 海门锦源 25 苏州首开融泰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融泰 26 沈阳首开京泰置业有限公司 沈阳京泰 27 苏州首开龙泰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龙泰 28 北京首开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首开万科 29 苏州依湖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依湖 30 北京首开保利仁泰置业有限公司 首开保利仁泰 31 大连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大连中嘉 32 大连中美居置业有限公司 大连中美居 33 海南民生长流油气储运有限公司 海南长流 34 浙江美都置业有限公司 浙江美都 35 北京东银燕华置业有限公司 东银燕华 36 北京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锦泰房地产 37 广州市湖品房地产有限公司 广州湖品 38 广州市君梁房地产有限公司 广州君梁 39 北京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昭泰房地产 40 北京首开盈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首开盈信投资 41 北京万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万信房地产 -1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42 北京屹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屹泰房地产 43 福州首开福泰投资有限公司 福州福泰 44 福州融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州融城 45 首开和信国际有限公司 和信国际 46 北京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旭泰 47 北京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致泰 48 力博国际建材会展(北京)有限公司 力博国际 49 北京首开住总安泰置业有限公司 首开住总安泰 50 苏州首开润泰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润泰 (续) 序号 三级子公司名称 公司简称 1 北京首开亿信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开亿信 2 北京首开仁信置业有限公司 首开仁信 3 武汉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强华 4 深圳市祈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祈年 5 北京首开晟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首开晟馨 6 苏州首开兴元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兴元 7 北京中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顺德 8 扬州首开正兴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扬州正兴 9 苏州太湖宝京旅游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宝京 10 杭州首开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旭泰 11 杭州首开龙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龙泰 12 北京颐安鑫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颐安鑫鼎 13 海门源泰置业有限公司 海门源泰 14 北京首开惠信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惠信商业 15 福州首开中庚置业有限公司 首开中庚置业 16 福州首开中庚投资有限公司 首开中庚投资 17 福州首开榕泰置业有限公司 福州首开榕泰 18 苏州合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合本 19 北京熹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熹泰 20 成都旭泰置业有限公司 成都旭泰 21 福州首开瑞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州瑞泰 22 福州中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福州中环 -1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3 首开盈泰国际有限公司 盈泰国际 (续) 序号 四级子公司名称 公司简称 1 首开金茂置业(杭州)有限公司 首开金茂 2 北京首开中阳政泰置业有限公司 中阳政泰 3 武汉首茂城置业有限公司 首茂城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借款费用资本化条 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17、附注三、20、附注三、19 和附注 三、26。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 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 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港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 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 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 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 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 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 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 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 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 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 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 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 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 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 -1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 综合收益除外。 (3) 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 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 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 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 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 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 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 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 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 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 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 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1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 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 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 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 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5) 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 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的,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 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 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直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置股 权损益的核算比照前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 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 的差额,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 当期的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在 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 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 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 -1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 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 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 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 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他项目 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 近似的汇率折算。 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 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 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 -1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目反映。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 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 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 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 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 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 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 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 -1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附注三、12)。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 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 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 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 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 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3)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 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 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 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 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1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 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 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 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 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1。 (5) 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 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 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 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 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 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 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 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 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 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是指,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2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月度均值连续 12 个月均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 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 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 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 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 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 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 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 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 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 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 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6) 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 -2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 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 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 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 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 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 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 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 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 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 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 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 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 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2、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 4,000.00 万元(含 4,000.00 万元) -2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债务人发生资金困难的应收款项或已知可收回性存在不确定 根据历史经验个别认定法 性的应收款项以及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进行单项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 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类型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状态 账龄分析法 关联方组合 信用风险 不计提坏账准备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组合 款项性质 不计提坏账准备 A、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0 0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 年以上 50 50 B、对其他组合,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如下: 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说明 关联方组合 款项回收不存在风险,个别认定后不予以计提坏账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组合 款项回收不存在风险,个别认定后不予以计提坏账 13、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2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存货主要包括库存材料、在建开发产品、已完工开发产品和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 产品等。存货按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 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 其他相关费用。开发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 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 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 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4、 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或处置组应当确 认为持有待售: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非流动资产 或处置组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作出决议, 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应当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本公司已 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持有待售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在特定情况下,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取得的 商誉等。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 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并列报为“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 产”。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列报为“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 确认条件,企业应当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①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 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 -2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企业处置或被企业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 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 分。 (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15、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 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 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 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 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 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 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 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 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 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 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 -2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 资成本。原股权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 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 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 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 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 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 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对于 2007 年 1 月 1 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 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在扣除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销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 后,确认投资损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 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 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 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 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 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 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 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 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 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 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不含) 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 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 见附注三、14。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 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21。 16、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 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 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 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1。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17、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2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 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 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50 年 3-10 1.80-4.85 机器设备 10 年 3-10 9.00-9.70 运输设备 5-6 年 3-10 15.00-19.40 其他设备 5-10 年 3-10 9.00-19.40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 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21。 (4)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 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5)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 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 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18、 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1。 19、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 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2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 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 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 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 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20、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 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 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 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 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21。 21、 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 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 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2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 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 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 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 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 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 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2、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 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3、 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 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 工薪酬”项目。 (2)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 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 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 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 金额计量。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 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 -3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 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员工 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无设定受益计划。 (4)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 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 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 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 理。 (5)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 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 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4、 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 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 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 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 -3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 面价值。 25、 永续债 (1)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 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 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2)永续债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按照金融工具准则进行初始确认和计量;其后,于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计提利息或分派股利,按照相关具体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处理。即以所发行金融工具 的分类为基础,确定该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等的会计处理。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 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作为本公司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 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 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发行金融工具,其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如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余 成本计量的,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从权益中扣除。 26、 收入 (1)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 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 销售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在进行房地产项目销售时,以该项目完工并已向购买方办理交付手续为时点,确 认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对自己拥有的划拨地进行一级土地开发后,由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并进行公开挂牌 交易, 比照销售商品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 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B、 -32-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发 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 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 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公司确 认收入。 27、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其中,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 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金额 计量;否则,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 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 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分配,计入当 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当期 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递延收益,于费用确认期间计 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 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8、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 下交易中产生的: -33-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 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 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 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 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 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 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 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9、 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 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 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 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 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 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 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 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 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 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 -3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0、 维修基金 本公司按商品房销售款的一定比例向业主收取维修基金时,计入其他应付款核算;按规 定将收取的维修基金交付给土地与房屋管理部门时,减少代收的维修基金。 31、 资产证券化业务 本公司将拥有的基础物业租赁合同对各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资产证券化,一般将这些 资产出售给特定目的实体,然后再由该实体向投资者发行证券。证券化金融资产的权益 以信用增级、次级债券或其他剩余权益(保留权益)的形式保留。保留权益在本公司的 资产负债表内以公允价值入账。证券化的利得或损失取决于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并在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与保留权益之间按它们于转让当日的相关公允价值进行分配。 证券化的利得或损失记入当期损益。 在应用证券化金融资产的政策时,本公司已考虑转移至另一实体的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程度,以及本公司对该实体行使控制权的程度: ① 本公司已转移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公司将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 ②当本公司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公司将继续确认该金融 资产; ③如本公司并未转移或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公司将考虑对 该金融资产是否存在控制。如果本公司并未保留控制权,本公司将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并把在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及义务分别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如本公司保留控制权, 则根据对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金融资产。 32、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 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 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 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33、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35-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的规定, 2016 年 5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增值税相关交易,影响资产、 ① 税金及附加 77,428,366.44 负债等金额的,按该规定调整。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 ② 管理费用 -75,891,814.26 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 -1,536,552.18 ③ 销售费用 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四、 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5、6、11、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5、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库存现金: — — 1,411,062.50 — — 1,125,801.94 人民币 — — 1,389,729.21 — — 1,105,815.06 美元 210.00 6.9370 1,456.77 210.00 6.4936 1,363.66 港币 21,798.30 0.8945 19,498.80 21,798.30 0.8378 18,262.18 新加坡币 78.70 4.7995 377.72 78.70 4.5875 361.04 银行存款: — — 26,855,948,075.37 — — 19,286,860,206.39 人民币 — — 26,802,791,937.22 — — 19,285,215,370.08 美元 200,680.14 6.9370 1,392,118.13 200,679.44 6.4936 1,303,132.01 港币 57,869,223.05 0.8945 51,764,020.02 407,859.04 0.8378 341,704.30 其他货币资金: — — 32,153.03 — — 300,448,755.52 人民币 — — 32,153.03 — — 300,448,755.52 合计 — — 26,857,391,290.90 — — 19,588,434,763.85 其中:存放在境 51,399,190.11 — 外的款项总额 -36-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说明:本公司期末包括按揭贷款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项目资本金等受限资金 99,652,590.70 元。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期末数 种类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92,921,998.63 98.57 69,217,267.37 23.63 223,704,731.26 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4,258,458.14 1.43 4,258,458.14 100.00 —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297,180,456.77 100.00 73,475,725.51 223,704,731.26 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续) 期初数 种类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27,705,035.47 98.78 31,839,415.89 9.72 295,865,619.58 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4,030,638.34 1.22 4,030,638.34 100.00 —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331,735,673.81 100.00 35,870,054.23 295,865,619.58 (2)账龄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1 年以内 76,609,977.79 26.15 — — 76,609,977.79 1至2年 21,197,487.29 7.24 2,119,748.72 10.00 19,077,738.57 2至3年 152,298,740.64 51.99 45,689,622.20 30.00 106,609,118.44 3 年以上 42,815,792.91 14.62 21,407,896.45 50.00 21,407,896.46 合计 292,921,998.63 100.00 69,217,267.37 223,704,731.26 (续)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1 年以内 128,104,810.92 39.09 — — 128,104,810.92 1至2年 155,882,712.64 47.57 15,588,271.26 10.00 140,294,441.38 -3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2至3年 28,038,056.60 8.56 8,411,416.98 30.00 19,626,639.62 3 年以上 15,679,455.31 4.78 7,839,727.65 50.00 7,839,727.66 合计 327,705,035.47 100.00 31,839,415.89 295,865,619.58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37,605,671.28 元。 (4)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应收账款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额合计数的比例% 期末余额 北京市保障市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83,887,632.00 28.23 25,166,289.60 北京裕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0 16.82 15,000,000.00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昌平区中心 27,604,400.00 9.29 13,802,200.00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海淀区中心 15,000,000.00 5.05 4,500,000.00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经营管理中心 12,226,950.00 4.11 — 合计 188,718,982.00 63.50 58,468,489.60 3、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披露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699,526,614.50 99.93 143,913,131.57 98.43 1至2年 955,260.00 0.04 1,538,396.10 1.05 2至3年 240,010.00 0.01 128,007.50 0.09 3 年以上 462,000.00 0.02 630,950.00 0.43 合计 2,701,183,884.50 100.00 146,210,485.17 100.00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687,460,500.00 99.49 黄晓峰 2,896,799.25 0.11 北京乾嵩建筑工程装饰有限公司 472,516.96 0.02 北京金源伟辰科技发展公司 393,632.49 0.01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电业局 372,000.00 0.01 合计 2,691,595,448.70 99.64 -3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4、应收股利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国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奥投资) 430,098,428.79 430,098,428.79 北京首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城置业)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北京方庄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庄物业) 1,108,800.00 1,108,800.00 合计 531,207,228.79 531,207,228.79 其中,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如下: 是否发生减值及 项目 期末数 账龄 未收回的原因 其判断依据 国奥投资 430,098,428.79 3年以上 尚未支付 否 首城置业 100,000,000.00 1-2年 尚未支付 否 合计 530,098,428.79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期末数 种类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16,421,811,787.17 77.05 57,825,299.19 0.35 16,363,986,487.98 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 3,562,487,192.40 16.72 58,188,005.62 1.63 3,504,299,186.78 押金保证金备用 1,297,251,012.37 6.09 — — 1,297,251,012.37 金组合 组合小计 4,859,738,204.77 22.81 58,188,005.62 1.20 4,801,550,199.15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30,455,109.42 0.14 30,455,109.42 100.00 — 应收款 合计 21,312,005,101.36 100.00 146,468,414.23 21,165,536,687.13 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续) 期初数 种类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10,118,690,788.99 78.27 57,825,299.19 0.57 10,060,865,489.80 款 -3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6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其中:账龄组合 653,017,352.84 5.05 44,920,809.46 6.88 608,096,543.38 押金保证金备用 2,126,573,732.91 16.45 — — 2,126,573,732.91 金组合 组合小计 2,779,591,085.75 21.50 44,920,809.46 1.62 2,734,670,276.2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29,903,257.68 0.23 29,903,257.68 100.00 — 应收款 合计 12,928,185,132.42 100.00 132,649,366.33 12,795,535,766.09 ①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计提比 其他应收款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例% 上海众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众承) 2,584,019,021.35 — — 无减值迹像 厦门?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泰) 1,283,800,000.00 — — 无减值迹像 厦门煊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煊泰) 1,009,988,000.00 — — 无减值迹像 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兴茂) 927,300,000.00 — — 无减值迹像 广州市铭岳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铭岳城) 822,688,600.00 — — 无减值迹像 无锡泰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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