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公司注册_代记账服务_财务SaaS服务_智能记账
近期评论
没有评论可显示。
分类
-
商务合作
- 邮箱:aifinacn@qq.com
- 手机:13871128117
- 座机:(+86)
- Q Q:32556627点击交谈
- 地址:
工信厅信发函〔202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推进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提高大数据供给能力和发展水平,我部将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本次申报围绕工业大数据应用、行业大数据应用、大数据重点产品、数据管理及服务四个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报送流程
(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需于2021年2月28日前,登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申报信息填写。
(二)推荐单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等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推荐,并 于2021年3月14日前登录申报系统确认推荐名单。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
附件: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1年1月25日
来源:福建科技资讯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政务账号添加来源标示处理
政务账号添加来源标示处理
责任编辑:
北京公司注册_代记账服务_财务SaaS服务_智能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