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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为纳税人等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个人)提供增值税发票查询服务功能。 为了尽可能避免取得或者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异常凭证,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深圳财务代理小编建议养成主动查询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情况的习惯,以下重点对几种情况进行习惯性查询: 1.从网上采购货物; 2.新发生业务关系; 3.商贸企业(尤其是交易市场的商贸企业); 4.正常业务往来的客户开具货物名称发生变化; 5.取得的发票开具方与付款对象不一致; 6.发票金额与付款金额不一致; 7.上门推销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随身携带并开具发票; 8.货物发运地与对方企业生产经营地不一致; 9.同一客户提供货物名称多而杂,且关联度不高(如:既开具钢材,又开具服装面料等); 10.对方同时存在多个企业名称; 11.同一业务推销员发生企业名称改变; 12.分期提供货物或者服务,集中开具大额或者联号增值税发票等。
深圳财务代理小编总结了一点:慎防发票风险,养成查询习惯 而深圳财务代理小编提前告诉您要注意啦!7月1日起,购买人开具企业发票,还需提供公司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将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 根据国税总局此前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正关注到这一细节并非偶然,而是出于职业本能。在北京某事业单位财务部任职已有三年时间的他看来,税号类似于身份证号,作用就是便于税务部门监控买卖双方的交易数据,防范虚假发票的泛滥。 不但要注意企业名称的填写,还要注意养成发票查询习惯,以上就是深圳财务代理小编和大家分享的内容了,一定要注意啦!如果您需要解答税务问题欢迎进入深圳鑫瑞蓝天财务官网在线咨询,一家专门代理记账报税、工商注册代理、深圳代办执照、深圳代理记账、商标注册等业务办理,www.xinruilantian.com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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