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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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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制造会计工作的业务是比较繁琐,想要向工业会计方面发展必须要掌握这方面的账务处理方法,那今天就和大家讨论一下工业会计的日常工作
工业制造公司委托加工材料、接受应税劳务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委托加工材料、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若为一般纳税人,应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注明加工、修理修配的成本和税额,接受劳务的单位即可据以编制会计分录。
按所发材料的实际成本与支付的加工费、运杂费之和:借记\”原材料\”等;
按应税劳务加工费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按所发材料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运杂费之和:贷记\”委托加工物资\”。
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
按应付或实际支付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购进的材料,如果由于质量不符,经与销售方协商,给予一部分折让。在采用验货付款的情形下,由于既未付款也未作账务处理,购货方应退回增值税专用发票,由销货方按折让后的价款和税额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采用验单付款的情况下,款已付而发票无法退回,购货方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索取证明单,转交销货方,并根据销货方转来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1.销售时: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发生销货退回时:
按规定,纳税人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回已征收的消费税税款。退回消费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3.企业将生产的消费品用于投资的:
按规定,纳税人用自产应税消费品作为投资时,应按规定交纳消费税。则:
借:长期投资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4.企业将生产的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或抵偿债务、支付代购手续费等,应视同销售,计算交纳消费税。则:
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5.按规定,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即用于生产非应税产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应计算缴纳消费税。企业将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产成品
6.企业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非生产机构等:
借:营业外支出/产品销售费用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产成品
7.按照税法规定,随同应税消费品出售的包装物,不论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企业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按规定,假如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则此项押金不应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但对逾期未退还的押金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额,按应税消费品的税率征收消费税。计算应纳消费税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8.企业实际缴纳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1).发生全部退货:
在未付款并未作账务处理的情况下,只需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给销货方即可;如果已付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而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下称证明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收到证明单以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税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冲销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当期进项税额的凭证。
(2).部分退货:
购进的材料如果发生部分退货,在货款已付,发票无法退还的情况下,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索取证明单转交销货方,并根据销货方转来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
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记账时,用红字记入借方)、\”在途材料\”。
如果部分退货而货款未付且未作账务处理,只要把增值税专用发票退还销货方,由销货方按实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账务处理同前。
(3).进货折让:
购进的材料,如果由于质量不符,经与销售方协商,给予一部分折让。在采用验货付款的情况下,由于既未付款也未作账务处理,购货方应退回增值税专用发票,由销贷方按折让后的价款和税额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采用验单付款的情况下,款已付而发票无法退回,购货方应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索取证明单,转交销货方,并根据销货方转来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按照捐赠确认的价值:借记\”原材料\”等;
按照货物的价值和增值税税额:贷记\”资本公积\”。
如果接受捐赠的货物为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这部分进项税额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即按投资确认的价值和增值税税额:
借记\”固定资产\”
贷记\”资本公积\”
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按照投资确认的价值(已扣除增值税,下同),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包装物\”等;
按照投资确认的货物价值与增值税税额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
若对方是以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等)进行投资,进项税额不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而是直接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按投资确认的价值与增值税税额: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实收资本\”。
关于工业会计工作处理方法今天就先讨论到这里,如果不明白的地方或者会计工作上的疑问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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