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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一种途径,多一种表达
昨天我们推送了:提醒 | 报完税了,税务为什么还来找你?
今天就来看看两个真实的案例,一个是企业因为无个人信息没代扣个税被稽查,一个是财务用个人账户收款隐瞒收入被稽查,一起来看看——
Part
1
案例一
宁地税稽罚(2018)93号
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你单位2015年在业务招待费中列支费用163634元,用于购买礼品赠送给外单位个人,未按规定代扣代缴“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你单位表示目前已无法对应到个人,无法追扣补缴该部分个人所得税。以上违法事实有你单位提供的记账凭证、发票、企业说明等作为证据。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已告知你单位(宁地税稽罚告【2018】78号),你单位反馈意见:无异议。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对你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扣缴义务且造成应扣未扣税款无法追缴的行为,处以应扣未扣税款一点五倍罚款,计49090.2元。
即:163634×20%×一点五倍=49090.2
Part
2
案例二
摘要
1.深圳金之彩于2013年10月被美盈森(证券代码:002303)收购70%股权之前,欧阳宣系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大股东及实际经营管理者。
欧阳宣目前尚持有金之彩 20.574%股权,未在金之彩任职。
2.深圳金之彩于2019年6月17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签发的深税三稽罚告〔2019〕101006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有隐瞒销售收入。
3.深圳金之彩在被收购前,在2012年、2013年期间,欧阳宣伙同深圳金之彩时任出纳侯江颖通过侯江颖个人账户收取客户货款且未登记入账,且美盈森及中介机构在对深圳金之彩进行收购尽职调查过程中,欧阳宣、深圳金之彩均未向公司披露,故意隐瞒了真相。
4.2019 年 4 月 29 日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主要内容为:“深圳市金之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深圳市欧阳宣等人涉嫌职务侵占案一案,我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现立案侦查”。
欧阳宣等人因侵占上述未登记入账货款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犯罪,深圳市公安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已立案侦查。
公告原文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03)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金之彩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0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03
公告编号:2019-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金之彩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事项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七)项至第(九)项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之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标题及以下简称“深圳金之彩”)于2019年6月17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签发的深税三稽罚告〔2019〕101006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有关内容
深圳市金之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对你公司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1、违法事实
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内容。
2、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1)你公司2012年度至2013年度通过隐瞒销售收入导致少缴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行为是偷税,拟追缴你公司少缴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增值税4,969,138.9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47,839.74元,并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2,484,569.48元及173,919.87元;
2)你公司2012年度至2013年度通过隐瞒销售收入、2014年少计租赁收入导致少缴当年企业所得税行为是偷税,拟追缴你公司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5,355,456.88元、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1,067,564.32元、2014年企业所得税11,096.06元,并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2,677,728.44元、533,782.16元及5,548.03元;
3)你公司取得租赁收入未足额申报缴纳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行为是偷税,拟追缴你公司2014年度营业税65,661.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596.27元,并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32,830.50元及2,298.13元;
4)对你公司2012年10月至2013年9月期间取得应税收入5,517,036.45元,未按正确税款所属期申报增值税的行为加收滞纳金;
5)对上述少缴税款自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税款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第九条的规定:
1)追缴你公司2013年度印花税95,009.46元;
2)追缴你公司2014年度印花税8,443.99元。
(3)根据《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第一条,《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1)60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追缴你公司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教育费附加151,044.01元、地方教育附加100,696.01元。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你公司2012年至2015年应扣未扣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拟处以少扣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102,485.08元。
(二)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公司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你公司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后3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深圳金之彩上述税务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公司于2013年10月收购深圳金之彩70%股权之前,欧阳宣系时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大股东;且在税务违法行为发生的所有期间,深圳金之彩均由欧阳宣担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实际经营管理者。欧阳宣系前述税务违法行为的责任人,其依法依约应承担全部责任。
1、关于告知书所述隐瞒销售收入的说明
在2012年、2013年期间,欧阳宣伙同深圳金之彩时任出纳侯江颖通过侯江颖个人账户收取客户货款且未登记入账。前述隐瞒销售收入的行为发生在公司收购深圳金之彩70%股权之前,且公司及中介机构在对深圳金之彩进行收购尽职调查过程中,欧阳宣、深圳金之彩均未向公司披露,故意隐瞒了真相。侯江颖亦是公司收购深圳金之彩股权转让方西藏新天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新天地”)执行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其持有西藏新天地85%合伙股份实际是代欧阳宣持有。
欧阳宣等人因侵占上述未登记入账货款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犯罪,深圳市公安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已立案侦查。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的子公司原大股东欧阳宣等人被深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2、关于上述税款追缴、滞纳金及罚款追偿等责任承担的说明
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与西藏新天地、欧阳宣及深圳金之彩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附件二、原股东和标的公司的陈述、保证及承诺”“10.税务”明确了原股东(原股东系指西藏新天地及欧阳宣)和标的公司(标的公司系指深圳金之彩)关于税务的保证及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0.1除已向投资人披露的情况外,标的公司已经根据法律及税务机关的要求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及时、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及时、足额缴纳税款,不存在税务的争议,也不存在任何可能招致标的公司遭受处罚的其他情形。对于标的公司应缴纳的税款或可能承担的税收责任,标的公司已经在账目中充分拨备或披露;
10.2本协议签订以后,若标的公司因税务问题受到税务机关/财政部门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追缴税款及滞纳金、罚款),则原股东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在标的公司受到税务机关/财政部门处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公司已经支付的相关款项支付给标的公司。为免生歧义,前述“税务问题”包括由于以前享受的税收优惠或返还/奖励、合同补贴及财政补贴的行为被认定为无效而导致标的公司补缴税款或退还已获得的优惠;”
公司将依据《股权收购协议》中原股东的承诺,在深圳金之彩收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书后通知原股东履行承担全部责任的承诺,并将税务处罚决定书等材料作为原股东违约的证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提请裁决欧阳宣等违约并承担相关责任。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附:深税三稽罚告〔2019〕101006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8日
美盈森:关于收购的子公司原大股东欧阳宣等人被深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股票简称:美盈森公告编号:2019-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之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之彩”)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主要内容为:“深圳市金之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深圳市欧阳宣等人涉嫌职务侵占案一案,我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现立案侦查”。
欧阳宣在上述职务侵占案发生期间,系金之彩大股东、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目前尚持有金之彩 20.574%股权,未在金之彩任职。
公司对于深圳市公安局依法对欧阳宣等人涉嫌职务侵占案予以立案侦查坚决支持,并将督促金之彩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公司希望被害人金之彩早日挽回经济损失。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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