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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半年度报告摘要

  • 代记账1     2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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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处理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截至半年报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东凌实业持有公司167,298,554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756,903,272股)的22.10%。

东凌实业注册资本为22,175万元人民币,其控股股东为东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凌控股”),持有东凌实业90.95%的股权。东凌控股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赖宁昌先生和广州凌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东凌控股97.92%和2.08%的股权。

2018年4月3日,赖宁昌先生、广州凌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汇来控股有限公司、薛跃冬先生签署《合作协议》,由广州汇来控股有限公司、薛跃冬先生向东凌控股注资。本次权益变动前,东凌控股股东赖宁昌先生持有97.92%股权、广州凌硕管理有限公司持有2.08%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东凌控股股权结构为赖宁昌先生持有48.96%的股权,广州凌硕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4%的股权,广州汇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5%的股权,薛跃冬先生持有15%的股权。东凌控股注册资本金由6,000万元增加至12,000万元。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凌实业共计持有本公司167,298,554股股份,其持有本公司股份及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东凌实业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根据赖宁昌先生、薛跃冬先生、广州凌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汇来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及补充协议,赖宁昌先生实际控制人地位未发生变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及注册资本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及注册资本变动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钾盐开采、钾肥生产及销售、谷物贸易、国际船务及基础物流等。

1、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拥有老挝甘蒙省35平方公里的钾盐矿采矿权,钾盐矿石总储量10.02亿吨,折纯氯化钾1.52亿吨。报告期内,中农国际10万吨/年钾肥验证项目生产运营稳定,并通过实施技改优化措施,实现了产能的大幅提升,目前达到年产20万吨钾肥的能力。2018年上半年完成钾肥生产10.04万吨,完成钾肥销售8.64万吨,销售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在钾肥销售方面,中农国际坚持“立足老挝周边五国,辐射东南亚及南亚”的营销策略,深耕老挝及周边接壤五国钾肥市场,紧盯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市场动向,通过优化物流运输模式,延伸产业链,逐步构建东南亚营销网络。目前公司在越南、泰国、老挝等主要市场已有较为固定的客户群,并逐步向其他市场进行延伸扩展,取得了较好效果,分别与马来西亚、印度、新西兰、毛里求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展开合作,在国际市场尤其是东南亚地区具有了市场影响力。

经营管理方面,在当前老挝钾肥项目20万吨/年的产能条件下,中农国际通过技术革新及工艺优化,提升各项目生产指标,实现了稳产高产,并通过实施一系列的降本增效措施,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当前的成本水平在全球范围内已经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待项目规模增大后,生产成本仍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项目将实现更好的盈利水平。

由于老挝钾肥项目受国内经济及中美贸易战的影响较小,且随着国内、国际钾盐价格出现企稳回升趋势,老挝钾肥项目的开发优势在公司三大业务板块中更加突出,公司业务战略将逐步有平衡发展三大板块业务向重点发展老挝钾肥项目转移,公司将积极与治理层和有关股东方就老挝钾肥扩建项目的扩建规模、资金来源等问题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加快老挝钾肥项目的开发进度,使老挝钾肥项目的产能得到提高,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公司谷物贸易业务主要围绕国内对进口蛋白饲料原料初级产品和谷物农产品的需求展开,主要涉及的进口商品包括加拿大油菜籽粕、豌豆、乌克兰葵花籽粕、饲料大麦、东南亚棕榈仁粕、美国高粱、玉米、玉米酒精糟粕和米糠粕等饲料原料,从产区直接进口转卖生产工业饲料用户。广东省作为全国工业饲料生产量最大的省份,公司凭借稳定的进口供应渠道、成熟的销售网络和以客为本的服务为珠三角地区的工业饲料生产企业提供各类的饲料原料及其相关的配套服务。

3、公司以租船运营的方式从事远航干散货比如高粱等农产品运输、物流配送等船运承租业务,公司的船运业务属二船东角色,从原船东或大船东长期承租散货货轮,以程租方式分租给下游租家,从某一港口装运散装农产品到另一个港口。目前全球散装航运市场处在供大于求的局面,市场透明度大、竞争异常激烈,受上游船运出租方和下游客户的双重挤压,使得上游环节成本的增加不能完全转嫁到下游客户。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江苏东凌物流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江苏东凌物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东凌物流”)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江苏东凌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凌港务”)。

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23日出具关于江苏东凌港务《公司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06810406)公司注销[2017]第 10190002 号】,准予江苏东凌港务注销登记。

2017年,公司已完成注销江苏东凌港务,江苏东凌港务不再纳入2018年半年度合并报表范围。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赖宁昌

2018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ST东凌 公告编号:2018-082

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投资目的:在保障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在公司老挝钾肥项目扩建方案确认后,对项目合理投资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投资金额:拟使用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预计全年累计滚动购买金额不超过20亿元。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投资方式: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需该金融机构内部评级为低风险类产品。

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总余额不得超过额度范围。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1、公司账面结余的资金。为了提高日常账面结余的资金的收益率,在做好资金计划的同时,选择将部分日常账面结余的资金购买收益率较高的理财产品。

2、公司因主营业务需要对外支付外汇或者归还押汇的资金。公司用此部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作为抵押从银行贷出美元,对外进行付汇或者归还押汇。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8年购买理财产品事项需经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理财产品投资的日常管理及执行,每笔理财产品均由理财专员进行收益核算,经部门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逐层审批后实施。

四、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中短期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经公司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相关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存在的风险和风险控制措施

1、存在的风险: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明确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和处理程序及信息披露,并严格落实该项制度的执行。公司管理层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在公司老挝钾肥项目扩建方案确认后,对项目合理投资的前提下,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ST东凌 公告编号:2018-083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9月9日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19层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审议事项的相关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等相关文件。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完备。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9月7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18年9月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19层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青、陈蓉

联系电话:020-85506292 传真:020-85506216转1016

电子邮箱:stock@donlink.cn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19层

邮政编码:51011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93,投票简称:“东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 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栏打“ ”)

一、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二、受托人情况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ST东凌 公告编号:2018-079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凌国际”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8,666.10万元(其中计提无形资产(采矿权)减值准备259,262.52万元,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233,336.26万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233,694.95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64,869.33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60,408.12万元。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计划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7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公司因计提资产减值及公司钾肥项目的相关诉讼费大幅增加、国际船务业务亏损等原因,年度业绩造成巨亏。因公司在钾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融资计划方面尚未与下属子公司中农国际及公司各主要股东方达成一致,审计师对公司计提钾肥项目的无形资产采矿权减值的合理性无法表示意见,最终资产减值数据需公司解决上述事项后方能确认。在不考虑计提钾肥项目资产减值因素,且钾肥业务盈利的情况下,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不符合分红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初被公司聘为2017年度审计机构,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中勤万信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针对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制定了详细审计工作计划,并加班加点,按照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完成了年报审计工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提供了专业的服务。

为了保障公司2018年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及推荐,现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合共150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9月10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166号环汇商业广场南塔19层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8,666.10万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233,694.95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264,869.33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60,408.12万元。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计划2017年度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已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宜,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我们认为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且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进行审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8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以及在公司老挝钾肥项目扩建方案确认后,对项目合理投资的前提下,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郭学进、沙振权、刘国常、徐悦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ST东凌 公告编号:2018-080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将《2017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东凌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凌国际”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2018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专项说明

1、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情况(1)对外担保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11,330,692.70元人民币,均为对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之元实业”,原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保证担保。植之元实业在2018年2月23日还清公司所担保贷款金额,公司并已办理注销动产抵押登记,公司对植之元实业的对外担保已履行完毕。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已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2)对外担保产生原因及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上述尚未到期的担保金额为植之元实业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时所发生,2015年第四季度公司完成大豆加工相关业务的资产剥离,向控股股东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凌实业”)全资子公司广州植之元控股有限公司转让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广州东凌粮油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后,公司对植之元实业的上述担保形成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关联担保的情形。

为解决对植之元实业的担保事项,公司分别于2015年11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5年12月3日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后公司与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和广州东凌粮油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形成的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时,东凌实业出具了《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后提供反担保的承诺函》,对东凌国际向植之元实业的担保提供等额度的反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针对交割日前东凌粮油已经为植之元实业和东凌销售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本公司将就上述担保向东凌粮油提供同等额度的反担保。

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植之元实业和东凌销售及其子公司将不再谋求东凌粮油为其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

3、如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东凌粮油造成损害或不良后果,本公司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所发生的担保事项均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情况。

我们将继续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予以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继续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独立董事:郭学进、沙振权、刘国常、徐悦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ST东凌 公告编号:2018-081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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