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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15版)
六、独立董事意见
招商局港口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以上关联担保事项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是适宜合理的,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的参股子公司高兰巴多自贸区有限公司因建设项目需要,通过银行贷款补充资金,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该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将按其持股比例为其此项借款提供担保。此外,该公司业务运行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在对该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本次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招商港口董事会已经审议并通过了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核查,该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流程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3、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19-029
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签署
土地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港口”)的全资子公司CHINA MERCHANTS HOLDINGS (DJIBOUTI) FZE(以下简称“CMHD”)与招商局港口的参股子公司高兰巴多自贸区有限公司(KHOR AMBADO FZCO,以下简称“资产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签署了《LAND LEASE AGREEMENT》(以下简称“《土地租赁协议》”),约定CMHD承租资产公司位于吉布提国际自贸区B06/B07地块的土地,面积为137,801.63平方米,总租金为27,756,004.31美元,租赁期间自《土地租赁协议》生效日起至2116年8月14日止。
本公司董事白景涛现任资产公司董事会副主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资产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3月28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签署土地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白景涛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高兰巴多自贸区有限公司
住所:吉布提自由贸易区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吉布提自由贸易区
主要办公地点: 吉布提自由贸易区
法定代表人:Aboubaker Omar Hadi
注册资本:10,010万美元
经营范围:资产公司拥有吉布提自贸区土地的开发权,主要负责吉布提自贸区的规划、开发和建设,包括吉布提自贸区土地一级开发及基础设施投资,并负责吉布提自贸区内基础设施维护,提供土地租赁、仓库租赁、写字楼租赁等物流服务业务。
股东结构:吉布提港口与自贸区管理局持股占比60%,
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2%,
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2%,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0%,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6%。
实际控制人:吉布提港口与自贸区管理局
2、历史沿革、业务开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2017年1月18日成立高兰巴多自贸区有限公司,一家根据吉布提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7420万美元,负债总额为16637万美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美元(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净资产为10783万美元;2018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3万美元,净利润677万美元。
3、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白景涛现任资产公司董事会副主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资产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经核查,资产公司的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CMHD本次向资产公司租用的土地为其所有的吉布提国际自贸区B06/B07地块,面积共137,801.63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交易依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经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本次土地租赁事项各方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承租方:CMHD;出租方:资产公司。
2、租赁范围:位于吉布提国际自贸区B06/B07地块,面积为137,801.63平方米。
3、对价及其支付方式:(1)租金:27,756,004.31美元,租金应在双方签署土地交付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2)物业管理费:每年每平方米1美元,自《土地租赁协议》签署之日起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按比例计算的第一笔物业管理费须在《土地租赁协议》签署之日起10天内支付。此后,承租方须在每季度首日或之前向出租方提前支付季度物业管理费;(3)保证金:200,000.00美元,承租人应自《土地租赁协议》签署之日起10天内支付保证金。
4、生效条件:自《土地租赁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5、租赁期限:自《土地租赁协议》生效日起至2116年8月14日止。
6、转让限制:承租方拟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事先获得出租方的书面批准,并支付相当于转让价格一定百分比的费用,该等百分比由出租方董事会确定。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CMHD公司在吉布提开展保税物流业务,需购买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保税仓库等物流服务设施。,CMHD通过租赁吉布提自贸区土地,建设仓库、堆场,为入驻自贸区内企业提供仓储、物流、装卸、区港运输等一站式服务,为公司顺利在吉布提开展保税物流业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因此,此次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交易是适宜合理的。
七、与该等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19年1月1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资产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以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交易是适宜合理的,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九、备查文件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3、《土地租赁协议》。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19-030
关于调整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存贷款限额及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原“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三年。根据《金融服务协议》,公司(包括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包括下属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在财务公司贷款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与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鉴于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了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港口”)股份,招商局港口成为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公司及包括招商局港口在内的下属公司的资金需求,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经与财务公司协商,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基础上,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该补充协议,公司(包括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包括下属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与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限额及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付刚峰、邓仁杰、白景涛、阎帅、粟健、宋德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无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借壳,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B栋15层1501号
法定代表人:周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949XA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
主要股东情况: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
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财务公司于2011年5月17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正式成立,原名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底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2017年1月根据银监会批复完成增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0亿元;2017年8月18日,财务公司更名为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8年8月北京银监局批复增资至50亿元,9月完成了增资至50亿元的工商变更,法定代表人由黄必烈变更为周松。
财务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92.60亿元,所有者权益56.27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435.84亿元。2018年实现利润总额4.73亿元,净利润3.54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与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同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及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2、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3、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外币结售汇服务,相关汇率不逊于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采用的汇率。
4、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五、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修改原《金融服务协议》第二条6款:
原条款:
(1)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得超过人民币2.3亿元;
(2)财务公司向公司(包括下属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在财务公司贷款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修改后:
(1)公司(包括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2)财务公司向公司(包括下属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每半年度对财务公司风险情况进行评估,最近一期详见《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也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规定要求。为规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继续按照《在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以切实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
七、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存贷款服务交易限额进行修订,可以进一步满足公司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并提高公司的资金运作效率。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0.38亿元,贷款余额10.85亿元。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利息13.76万元,贷款利息744.75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需要。
2、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该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十、备查文件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3、《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董事会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19-031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与变更时间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要求,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执行本准则。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和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应用指南》。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与影响(一)租赁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与影响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二)租赁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影响
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司承租的经营用房方面,在新租赁准则实施日,公司拟采用“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计量使用权资产”的方式进行财务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项目上,由于经营性承租合同的存在,资产和负债同时增加,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在利润表项目上,新租赁准则下新增加了对相应租赁负债按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支出”和对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费用”,已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承租合同支出不再计入“租赁费用”,同一租赁合同总支出将呈现“前高后低(即租赁前期较高,再逐年减少)”的特点,但租赁期内总支出与现行准则下相等。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19-032
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日常关联交易的要求,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5%(本公司适用人民币1.53亿元至15.38亿元)时需提请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现对2019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办公室租赁,软件采购,劳务费用等日常经营交易内容。2018年度确认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5.75亿元。2019年度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5.75亿元。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付刚峰、邓仁杰、白景涛、阎帅、粟健、宋德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上述其他关联方小额合计主要包括深圳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招商海达保险顾问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劳务;青岛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航商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中海港务(莱州)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接受公司提供的劳务服务;友联船厂(蛇口)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关联方向公司租赁房屋;深圳市招商创业有限公司、深圳招商商置投资有限公司、招商局仓码运输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租赁服务。以上,单一关联方不存在交易金额超过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净资产0.5%的情况,因金额较小且数量较多,在此合并列示。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其他关联方小额合计主要包括深圳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招商海达保险顾问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劳务;青岛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航商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中海港务(莱州)有限公司等关联方接受公司提供的劳务服务;友联船厂(蛇口)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关联方向公司租赁房屋;深圳市招商创业有限公司、深圳招商商置投资有限公司、招商局仓码运输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向公司提供租赁服务。以上,单一关联方不存在交易金额超过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净资产0.5%的情况,因金额较小且数量较多,在此合并列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杨利军,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集装箱码头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以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规模为492,260万元,净资产324,649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为113,030万元,净利润26,451万元。(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郑少平任青岛前湾联合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该关联人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2、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孙承铭,注册资本为79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城区、园区、社区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交通运输、工业制造、金融保险、对外贸易、旅游、酒店和其他各类企业的投资和管理;邮轮母港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水陆建筑工程;所属企业产品的销售和所需设备、原材料、零配件的供应和销售;举办体育比赛;物业管理;水上运输,码头、仓储服务;科研技术服务;提供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技术、经营咨询和技术、信息服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规模为42,322,145万元,净资产10,886,268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为8,827,785万元,净利润1,946,078万元。(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3、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王志贤,注册资本为9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土地开发,发展港口运输,相应发展工业、商业、房地产和旅游业。保税场库经营业务,保税项目包括(纺织品原料、钢材、木材、轻工业品、粮油食品、机械设备及机电产品、电子电器产品、五金矿产、土特产品、工艺品、造纸原料、化肥、化工原材料)。在东莞市设立分支机构。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规模为4,518,912万元,净资产1,543,156万元,2018年营业收入为1,378,386万元,净利润285,369万元。(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张建国(离任未满十二个月)为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该关联人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及控股公司除外),或者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其他关联方符合关联人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租赁、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等类型。公司同关联方之间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地方政府定价的,适用国家、地方政府定价;没有国家、地方政府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的,采用成本加成法,采用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由双方协商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企业签署协议均严格按照公司制度执行,协议内容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销售、采购、提供和接受劳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采用市场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该等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交易是适宜合理的。
3、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19-034
关于控股子公司发布2018年度
全年业绩的公告
2019年3月29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44.HK)发布了2018年全年业绩公告。
投资者可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查询详尽的业绩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19-035
关于举行2018年度
业绩网上投资者交流会的公告
2019年3月30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已披露于《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了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年度业绩的相关情况,公司将于2019年4月3日下午举行网上投资者交流会,届时本公司管理层将就公司2018 年度业绩等事宜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本次网上投资者交流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参与本次网上投资者交流会。
会议时间:2019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 14:30-15:30
交流网址:http://rs.p5w.net/c/001872.shtml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19-036
关于办公地址和电话等信息变更的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地址和电话等信息变更情况如下:
1、变更前办公地址及邮政编码:中国深圳市赤湾石油大厦8楼,518067。
变更后办公地址及邮政编码:中国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工业三路一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3-25楼,518067。
2、变更前公司总机号码:86-755-26694222
变更后公司总机号码:86-755-26828888
3、变更前传真:86-755-26684117
变更后传真:86-755-26886666
4、变更前投资者邮箱:cwh@szcwh.com
变更后投资者邮箱:Cmpir@cmhk.com
除以上变更内容外,公司注册地址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19-023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上午9:00在深圳市蛇口工业三路招商局港口大厦25A会议室召开。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主持人及列席人员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7名。邓仁杰副董事长和宋德星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但表示同意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并授权白景涛董事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发表意见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会议由公司付刚峰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2018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3.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并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预案,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预案内容如下:
本公司2018年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090,418,910.7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71,014,741.1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提取利润7,101,474.11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018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59,943,085.16元。
拟按2018年末总股本1,793,412,378股为基数,每十股派发现金股利1.14元(含税),共计204,449,011.09元。
经上述分配,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55,494,074.07元。
5. 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董事会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19-025)。
6.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由付刚峰董事长签署,并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公告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声明如下: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7.关于2019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8.关于2019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付刚峰、邓仁杰、白景涛、阎帅、粟健、宋德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19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9. 关于确认公司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确认公司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进展以及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10.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白景涛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11.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签署土地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签署土地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白景涛董事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签署土地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12.关于调整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限额及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限额及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付刚峰、邓仁杰、白景涛、阎帅、粟健、宋德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限额及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13.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风险评估报告》。
14.关于《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39.45%股东权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39.45%股东权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39.45%股东权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15.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为本公司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其2019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德勤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地区共拥有近13,000名员工分布于包括北京、重庆、大连、广州、杭州、哈尔滨、香港、济南、澳门、南京、上海、深圳、苏州、天津、武汉和厦门在内的21个城市,主要为国内企业、跨国公司以及高成长的企业提供审计、税务、企业管理咨询和财务咨询服务。德勤自2012年度被聘为公司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1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17.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付刚峰、邓仁杰、白景涛、阎帅、粟健、宋德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该项议案,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18.关于续聘2019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9年度法律顾问。
19.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因投保对象包含全体董事,董事会全体成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依据公司市值及同类上市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投保情况,拟设定保单限额为人民币一亿元,每年保费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
20.关于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股东大会相关筹备工作。具体会期及议程安排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3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19-033
关于召开2019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及议程安排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召开会议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4月15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15:00至2019年4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4日(星期四)。
B股股东应在2019年4月4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招商局港口大厦25楼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该提案以普通决议批准,因涉及关联事项,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12日,每个工作日9:00-17:00,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工业三路一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均以2019年4月12日17:00以前收到为准;
(4)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静競、吴子朋、吕鑫鑫
联系电话:86-755-26828888 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传真:86-755-26886666(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工业三路一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4楼
邮编:518067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1872
2.投票简称:招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A/B股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B 公告编号:2019-024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11:40在深圳市蛇口工业三路招商局港口大厦25A会议室召开。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现场出席监事4名。杨运涛监事因公务未出席会议,但表示同意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并授权胡芹监事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发表意见并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4.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
会议由刘英杰监事会主席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将同意此报告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 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如下:根据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公告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 关于《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39.45%股东权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39.45%股东权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39.45%股东权益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监 事 会
附件:《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监事会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检查、监督的权限及职责,并委派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于2018年3月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
(3)《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书面评价意见。
2.本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
3.本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招商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的议案》;
(4)《关于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5)《关于〈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减值补偿协议〉的议案》;
(8)《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9)《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估值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4.本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减值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5.本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
6.本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发表独立书面审核意见。
7.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并提请参加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2)《关于变更固定资产会计估计的议案》。
8.本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为依据,公司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于2019年3月28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披露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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