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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销是财务工作的基础,其是否规范反映了一个单位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并且现在国家对于发票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了,那么作为公司的财务人员,我们一定要严格注意报销的问题。
今天西安会计培训班就财务人员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报销问题为大家做一个详细的讲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01、企业中设立专职报批人员的情况
规模比较大的企业,有专门的报批人,需要报销人员统一把报销单交给报批人,再由报批人统一找审批人进行审批。具体情况按照企业的规定进行办理即可。
02、报销发/票的有效年限
在实际工作中,当月的发/票应该当月报销。有特殊情况当月无法报销的,可根据企业具体的财务制度规定进行报销。跨年发/票,未能及时报销时,可在下年度1月份内进行报销。
03、领取和发放报销款
领报销人原则上应该是填制报销单的人员,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别人代领,代领人要在报销单上签字,以明确责任。有些企业的报销款不是发放现金,而是通过银行卡转账形式发放,需要报销人提供银行卡账号。
04、填错报销单应该如何处理?
报销单只是企业内部的凭证,如果发生填写错误的情况,可以直接销毁,另行填写一张报销单即可。
05、餐补是否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内部未设置食堂,给予员工的就餐补助不属于上述误餐补助的范畴,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报销还有很多要注意的地方,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那么就随时咨询西安会计培训班,专业的老师,为你做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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