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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税94号公告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比如:某纳税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原本是应该进行汇算的,但由于该纳税人两处综合所得年收入合计没有超过12万元,所以也就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特别提醒】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不包括在免予办理情形范围内。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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