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人民法院报案例:认缴出资未到期就转让股权的股东,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

  • 代记账1     2021-3-12
<返回列表


政务处理

裁判要旨: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期限未届至即转让股权,应视为其以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未届的出资义务,属于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应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案 情

在执行过程中,某轮胎公司以被执行人青岛某公司丧失偿还能力,而青岛某公司的股东曲某、闫某以及原股东郭某、张一某、张二某均未能按照《公司章程》足额出资为由向本院申请追加郭某等人为被执行人,并要求其在尚未缴纳的出资范围内承担青岛某公司对某轮胎公司的债务清偿责任。山阳法院经审查裁定追加曲某、闫某、郭某等为本案被执行人;曲某、闫某、郭某等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某轮胎公司承担债务清偿责任。郭某不服,于2018年3月14日向山阳法院提起本案诉讼。

另查明,青岛某公司于2014年10月成立。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其中原告郭某出资100万元,参股比例为50%,认缴期限至2044年10月9日。2014年12月,原告郭某向被告青岛某公司账户汇款25万元,备注为投资款。2015年8月,原告郭某与张一某在青岛保税区内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同意郭某将持有青岛某公司的25万元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2.5%)以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一某,持有青岛某公司的75万元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7.5%)无偿转让给闫某等决议。随后,张一某向郭某账户汇款25万元。2015年9月16日,青岛某公司申请将股东登记由张一某、郭某变更为张一某、闫某。

裁 判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郭某在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即转让股权,某轮胎公司在青岛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申请追加其为被执行人并要求其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原告郭某要求撤销执行裁定书中追加其为被执行人的部分,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山阳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郭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现已生效。

评 析

1.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与其认缴出资的时间无关。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不应区分已缴出资或是未缴出资,股东未出资部分亦属于公司财产。

2.“公司债务不能清偿”是股东承担补充责任的前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内容 ,“公司债务不能清偿”是股东承担补充责任的前提,并非一定要公司破产或非破产清算,未届认缴出资期限不能成为股东规避责任的条件。在出现公司财产不能或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时,股东应负有缴纳相应注册资本的义务。

3.公司章程对股东认缴出资期限的约定系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股东通过协议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认缴出资时间的约定, 是公司股东之间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和经营安排的约定,并不直接对抗第三人(如公司债权人)。公司章程关于出资期限的约定仅是对股东法定义务作出的具体安排,其本身不能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法定出资义务即资本充实责任。

4.认缴出资期限的约定是一个可选择的时间点。认缴出资期限内的任何时间认缴,都符合约定,而非是一定且必须是满期限认缴。 股东对公司认缴出资的实缴进度,是与公司的实际经营和负债情况相联系的,公司处于长期负债未结状态,股东有义务在其认缴范围内向公司实缴出资或对债权人承担责任,而不能以内部约定的认缴出资时间未到期拒绝或拖延履行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义务以及公司对债权人的责任。

5.股东在未届出资期限的情况下即转让股权,可视为股东对其法定义务的“预期违约”。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出让股东在负有出资义务这项法定义务的前提下,未届出资期限即转让股权,可视为对公司出资责任的预期违约,应当允许该项出资义务加速到期。

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报2019年09月12日

原文标题:能否追加未届认缴出资期限即转让股权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河南焦作山阳法院判决郭某诉某轮胎公司等执行异议之诉案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政务账号添加来源标示处理
政务账号添加来源标示处理

责任编辑:

点击http://www.caiwu.tv/快来看看吧


更多阅读

北京海淀区凡诺企业网站管理系统V3.0代码审计

代记账1 2021-3-19
政务处理 0×00 前言 大家好,我是掌控安全学院的聂风,在此,我做一个代码审计的文章分享来方便同学们学习。我逛了逛CNVD,发现有一个叫做凡诺企业网站...

北京市税务审计是做什么的?与财务审计的区别

代记账1 2021-3-19
政务处理 税务审计主要为了查看企业是否按规定交税、有没有偷税漏税行为,有没有弄虚作假等情况。当企业面临税务稽查、变更、并购等问题时,对企业进行全...

北京5家会计师事务成功中标公安部机关审计项目

代记账1 2021-3-19
政务处理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的委托,就“公安部机关审计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0702-19412G10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
返回列表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
确 认

Copyright © 2021 代记账服务

     
扫码二维码立即咨询
确 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