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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公告

  • 代记账1     2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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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处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转让概述

2018年11月19日,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普路通”)实际控制人陈书智先生、大股东张云女士与广东省绿色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色金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陈书智先生同意将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20,066,93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7%)转让给绿色金控;陈书智先生及张云女士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深圳市聚智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智通”)100%股份(聚智通持有上市公司19,743,60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9%)转让给绿色金控,转让完成后,绿色金控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9,810,538股股份(合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66%)。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大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及2018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收到公司大股东聚智通的通知,获悉聚智通已办理完成股份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二、聚智通本次股份转让前后股东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实际控制人陈书智先生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20,066,931股股份转让过户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聚智通本次股份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完成后,绿色金控通过聚智通间接持有普路通股份19,743,607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29%。

2、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违反股东减持股份承诺的情形。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转让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9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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