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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17年6月2日,公司股票于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2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一)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锋、刘艳华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其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 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三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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