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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处理
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上办事倡议书
尊敬的办事群众和企业朋友们: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快速扩散,防疫形势严峻。市政务服务中心作为服务企业群众的一线场所,现场空间相对密闭,工作时间人员密集,属疫情防控重点区域。为保障您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您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够顺利办理审批业务,建议您可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办理业务,尽量避免到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网上办理指南详见附件)。
附件: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指南
招远市政务服务服务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日
附件:
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指南
窗口 |
事项名称 |
申报流程 |
咨询电话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事务科窗口 |
公司(企业)登记(简易注销除外) |
网上申报请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sd.gov.cn/),点击网站下方的企业开办、注销“一窗通”平台。进入后注册帐号并发起申请。在材料填写完毕选择提交方式时,请选择全程电子化即可。如果您需要纸质营业执照,请将领照方式选择邮寄,我们提供免费EMS邮寄服务。 |
0535- |
合伙企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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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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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有关事项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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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许可 |
网上申报请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招远市·开发区站(网址:http://ytzyzwfw.sd.gov.cn/),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
0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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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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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变更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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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变更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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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换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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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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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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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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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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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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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许可 |
网上申报请登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sq.ccm.gov.cn/ccnt/sczr/login),进入后注册账号,按照要求准备所需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
0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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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艺娱乐场所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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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改建、扩建或变更场地、主要设施、投资人员、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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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娱乐场所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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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 |
取水许可 |
0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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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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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灌区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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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 |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备案事项变更 |
1、在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注册法人用户账号,登录用户账号并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链接按备案项目分类在线申报项目信息;2、待审批人员审核赋码后即可网上打印备案证明;3、如项目备案内容发生变更,需向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EMS邮寄提交或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发送PDF电子版变更申请后,由审批服务人员予以审核变更;4、项目备案后需按规定及时提报项目开工、年报、竣工等项目建设信息。(在发放办理结果前未提交书面材料的需补齐书面材料) |
0535- |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1、在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 :// zwfw.sd.gov.cn /)注册法人用户账号,登录用户账号并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链接按照核准项目分类在线申报项目信息;2、向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EMS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发送PDF电子版提交申请材料;3、待审批服务人员审核赋码后出具项目核准批复文件;4、如项目内容发生变更,需向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EMS邮寄提交或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发送PDF电子版的变更申请后,由审批服务人员予以审核变更;5、项目核准后需按规定及时提报项目开工、竣工、年报等项目建设信息。(在发放办理结果前未提交书面材料的需补齐书面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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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审批 |
1、在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注册法人用户账号,登录用户账号并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链接按照审批项目分类在线申报项目信息;2、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EMS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发送PDF电子版提交申请材料;3、待审批人员审核赋码并出具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4、如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更,需向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EMS邮寄提交或通过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发送PDF电子版变更申请后,由审批服务人员予以审核变更。(在发放办理结果前未提交书面材料的需补齐书面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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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 |
政府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审批 |
1、向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EMS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送PDF电子版提交申请材料;2、待审批人员审核后,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3、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内容发生变更,需向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EMS邮寄提交或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送PDF电子版变更申请及所需其他变更支持性文件后,由审批服务人员予以审核变更。(在发放办理结果前未提交书面材料的需补齐书面材料) |
0535-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1、向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EMS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送PDF电子版方式提交申请材料;2、待审核通过后出具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在发放办理结果前未提交书面材料的需补齐书面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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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审查/节能承诺 |
1、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注册或登录个人账号;2、选择烟台招远站点,在县(市、区)网上政务大厅中选择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筛选出相应事项;3、点击申报按钮,按照屏幕提示选择并上传申请材料。是否邮寄材料处选择是,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双向免费邮寄;4、在线提交完毕后,请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办理完成后,窗口将与您取得联系,或将相关证照免费邮寄至您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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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核准 |
1、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注册或登录个人账号;2、选择烟台招远站点,在县(市、区)网上政务大厅中选择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筛选出相应事项;3、点击申报按钮,按照屏幕提示选择并上传申请材料。是否邮寄材料处选择是,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双向免费邮寄;4、在线提交完毕后,请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办理完成后,窗口将与您取得联系,或将相关证照免费邮寄至您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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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 |
林木采伐许可证(现场公示) |
网上申报请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招远站(网址:http://ytzyzwfw.sd.gov.cn/zys/icity/project/index),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逐项进行提报,完成网上申报。 |
0535- |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核 |
网上申报请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招远站(网址:http://ytzyzwfw.sd.gov.cn/zys/icity/project/index),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逐项进行提报,完成网上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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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核发 |
网上申报请登录招远市商品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zy.ytfcjy.com/Login/Index/SPF),登录企业账号,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逐项进行提报,完成网上申报。 |
0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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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核发 |
网上申报请登录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spj.yantai.gov.cn/),点击页面右下角“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系统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后,进入并联审批系统企业端首页,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逐项进行提报,完成网上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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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 |
网上申报请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招远站(网址:http://ytzyzwfw.sd.gov.cn/zys/icity/project/index),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逐项进行提报,完成网上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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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
网上申报请登录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spj.yantai.gov.cn/),点击页面右下角“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系统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后,进入并联审批系统企业端首页,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逐项进行提报,完成网上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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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项目科窗口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网上申报请登录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spj.yantai.gov.cn/),点击页面右下角“烟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系统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后,进入并联审批系统企业端首页,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逐项进行提报,完成网上申报。 |
0535- |
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局窗口 |
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 |
网上申请请登录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招远站(网址http://ytzyzwfw.sd.gov.cn),按照所需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指引,准备申请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
0535- |
护士执业注册及延续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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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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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1.向招远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竣工验收窗口389EMS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送PDF电子版方式提交《初步设计审查办理环节告知承诺书》;2.待审核通过后出具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在发放办理结果前未提交书面材料的需补齐书面材料) |
0535- |
施工图设计文件(新建工程)数字化审查 |
1.登陆烟台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系统、报审指南网址http://115.28.185.35,注册或登陆个人账号;2.按流程上传资料,下载数字化审查申请表。3.在线提交完毕后,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办理完成后,窗口将与您取得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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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 环境局窗口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1.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类建设项目委托中介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类建设项目登录http:/58.56.98.90/REG/进行自主填报;2.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电子版,邮箱:zyskfk@163.com;3.生态环境窗口审查后,符合审批条件的按程序办理,出具审批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4.提供免费EMS邮寄服务,请核实报告书(表)中联系方式。 |
0535- |
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 环境局窗口 |
排污许可证核发 |
1.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permitExt/outside/userexit填报信息;2.生态环境局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发证或者变更信息;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3.提供免费EMS邮寄服务,请核实提交的联系方式。 |
0535- |
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
交通违法处理(简易程序) |
对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的,罚款200元(含)以下且一次性记6分(含)以下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自助处理,处理方式为:一、机动车驾驶人通过关注“烟台公安”或“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微警务,进入烟台“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违法处理模块自助进行处理,其中,机动车驾驶人还可以通过学法积分模块学习考试获取积分,所获积分可以抵处理本人注册车辆9座以下非营运乘服车3分(含)以下交通违法记分。二、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登录违法处理模块进行处理,在疫情期间,部分功能已经调整,暂时允许机动车驾驶人处理非本人机动车备案前发生的交通违法。 |
0535- |
来源:招远市政务服务服务中心
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以网络、电话和来信方式
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最高检、省检察院相关工作安排,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渠道,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招远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访时间视我市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来访群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向我院反映信访诉求、申请法律监督、提供证据材料、案件进展查询、法律咨询等相关事务,可通过网络、电话、来信等方式进行:
网络信访:12309中国检察网(网址:www.12309.gov.cn),
热线电话:3012543,接听时间:2月3日起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通信地址:招远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政编码:265400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及时处理每一件群众诉求。因接访方式调整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远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31日
来源:招远人民检察院
招远市人民法院
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做好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公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省法院有关通知精神,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等文件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接待当事人工作暂停,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当事人确需起诉立案的,请优先通过山东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lsfwpt.sdcourt.gov.cn:7865/dzssfwl/lawyer/login.jspx)进行网上立案。也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并登录“山东移动微法院”办理各类诉讼业务。
二、疫情防控期间,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有申诉信访诉求的群众,可通过拨打(0535)12368热线电话咨询,也可通过网络、信件等非接触方式表达合理合法诉求,招远市人民法院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回复。
三、广大群众如有任何诉讼服务需求,可通过拨打(0535)12368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招远市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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