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税务部门正在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安全、便利的服务。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税务总局2月12日公布了税收减免备案、复业登记等185个涉税缴费事项可在网上办理。
在此基础上,税务部门还将进一步依托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公众号、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不断拓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更好地为纳税人、缴费人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这次还编制了《电子税务局非接触式办税相关问题解答》,明确纳税人申报若有困难,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进入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填写并提交《延期申报申请核准表》和《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纳税人缴纳税款若有困难,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填写并提交《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和《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纳税人在申请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时,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税收减免”,办理税收减免备案以及税收减免核准事项。
当纳税人申请不予加收滞纳金时,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一般退(抵)税管理”,再选择“不予加收滞纳金申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上传所需的资料,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纳税人即可获取结果信息。
对于新开业纳税人哪些事项可以“非接触式”办理?国家税务总局方面表示,新开业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办理电子税务局注册开户、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名办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业务。
“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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