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电子税务局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使用手册
为更好地服务付汇企业和个人,天津市税务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分局联合更新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使用手册”。
下面,来随小编学习操作流程吧。
业务描述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符合条件的,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按照本事项进行税务备案。
操作流程
★
登录天津市电子税务局
登录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网址为:https://etax.tianjin.chinatax.gov.cn/
一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正常状态的纳税人登录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后,如【图1.1】,
【图1.1】
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如【图1.2】,
【图1.2】
进入事项后如【图1.3】【图1.4】所示,按要求填写《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信息(红色星号为必填项),然后点击“下一步”。
【图1.3】
【图1.4】
进入附送资料上传页面,如【图1.5】,上传“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后,点击“下一步”。
【图1.5】
点击“上传”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浏览”按钮后选择需要上传的文件(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M,如文件过大可分拆后上传),如果纳税人以CA方式登录,需要上传的文件必须置于C盘的cauploadfile文件夹下。选择好文件后,点击“上传”按钮。上传后的文件会显示在下方,纳税人可以对已经上传的文件进行查看和删除,如【图1.6】。
【图1.6】
进入资料预览页面,如【图1.7】,查看《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和已上传的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
【图1.7】
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出现“请您确认是否提交,一经提交不能修改”提示,如确认提交,点击“确定”,如【图1.8】。
【图1.8】
提交成功后,进入【图1.9】显示的页面,该页面会提示纳税人此次申请的流水号和验证码已发送到《服务贸易对外支付备案表》中填写的手机号上,请凭借此流水号和验证码到银行进行核验。
【图1.9】
短信提示内容如下:
【图1.10】
纳税人备案成功后,需要打印《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在“备案人签名或盖章”处加盖企业印章后,持此表及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付汇,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二
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点击“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如【图2.1】
【图2.1】
进入查看纳税人办理的备案事项的状态,纳税人申请成功的状态为“已备案”,银行端核验后该申请则变为“已备案 已核验”。纳税人根据需要选择查询选项并点击“查询”按钮后,显示查询结果。如【图2.2】、【图2.3】。
【图2.2】
【图2.3】
然后点击该申请的“查看”按钮,显示如【图2.4】,【图2.5】,【图2.6】。
【图2.4】
【图2.5】
【图2.6】
点击【图2.5】中的“查看”按钮,可以查看纳税人该次申请填写的申请表和上传的资料。
点击【图2.6】中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打印”按钮,查看此次生成的带有税务机关签章的备案表。
提示:如果纳税人忘记了此次申请的流水号和验证码,可以通过点击【图2.5】中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查看”按钮,打开备案表获取流水号和验证码,如【图2.7】所示。
【图2.7】
三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作废
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作废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图3.1】
【图3.2】
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事项后如下图所示,按要求选择“备案表编号”,系统自动带出信息,如【图3.3】
【图3.3】
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页面如【图3.4】,
【图3.4】
此事项无需上传资料,点击“下一步”按钮,确认提交即可,如【图3.5】。
【图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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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天津市税务局国际税处
编发: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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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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