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安全、高效、便利的服务,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梳理制作了185个“全程网上办”涉税事项清单及办理渠道,并对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
“全程网上办”涉税事项清单及办理渠道
“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常见问题解答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网上办税重点问题,编制了“非接触式“网上办税常见问题解答。
一、如何快速进入电子税务局或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办理涉税业务?
答:纳税人(缴费人)通过浏览器访问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官网(http://gansu.chinatax.gov.cn/),点击首页中的“甘肃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即可跳转进入。
也可输入https://etax.gansu.chinatax.gov.cn进入甘肃省电子税务局。输入https://etax.chinatax.gov.cn进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
使用过程中如遇到政策性问题、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操作性问题,可拨打12366咨询;如遇到甘肃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性问题,可拨打0931-8112366进行咨询。
甘肃省税务局还提供了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甘肃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其他方式的办税渠道办理涉税业务,纳税人(缴费人)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
二、电子税务局主要包括哪些办税功能?
答:电子税务局主要包括“我的信息”、“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五类功能。其中:
“我的信息”用于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自身基本信息和账户管理。包括纳税人(缴费人)信息、纳税人(缴费人)电子资料查阅和维护、用户管理和用户登录等具体功能。
“我要办税”用于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涉税事项的办理。包括纳税人(缴费人)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各税费种申报与缴纳、税收减免、证明开具、退税办理、税务行政许可、核定办理、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税务代保管资金收取、预约定价安排谈签申请、纳税信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以及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等具体功能。
“我要查询”用于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状态查询。包括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发票信息、申报信息、缴款信息、欠税信息、优惠信息、定额核定、违法违规、证明信息、涉税中介机构信息、纳税信用状态、电子资料等具体功能。
“互动中心”用于税务机关同纳税人(缴费人)之间信息互动。纳税人(缴费人)可获取税务机关推送及纳税人(缴费人)定制的各类消息,以及涉及风险、信用、待办事项提醒信息;并实现在线预约办税和征纳交互。包括我的待办、我的提醒、预约办税、在线交互、办税评价、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等具体功能。
“公众服务”用于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税务机关通知公告、咨询辅导以及公开信息查询等服务,无需注册登录即可直接使用。包括公告类,主要有政策法规通知公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告、信用级别A级纳税人(缴费人)公告、欠税公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公告;辅助办税类,主要有纳税人(缴费人)学堂、税收政策及解读、办税指南、操作规程、下载服务、热点问题、重点专题、办税地图、办税日历;公开信息查询类,主要有发票状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信用级别A级纳税人(缴费人)查询、欠税查询、证明信息查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查询等具体功能。
此外,电子税务局还提供部分一键办理入口:
“我的待办”中可获取税务机关向纳税人(缴费人)主动推送的消息、通知、待办事项提醒等信息。
“我要预约”中可预约线上线下办税事项。
“通知公告”中可直接查询税务机关向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发布的涉税通知、重要提醒、公告等文件、资讯等信息。
“个性服务”中可办理办税套餐等个性化办税事项、定制服务事项和创新服务事项。
三、如何查看各税费种的征期以及申报期的最新变化情况?
答:纳税人(缴费人)无需注册登录电子税务局,可通过选择“公众服务”,进入“咨询辅导”,再选择“办税日历”,查看各税费种税款申报缴纳起止日期。电子税务局还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办税缴费截止时间提醒功能。
四、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若有困难,如何申请延期申报?
答:纳税人(缴费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我要办税”,进入“对纳税人(缴费人)延期申报核准”,填写并提交延期申报申请使用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纳税人(缴费人)即可获取审批结果信息,并查询和打印受理结果。纳税人(缴费人)也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五、纳税人(缴费人)缴纳税款若有困难,如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答:纳税人(缴费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对纳税人(缴费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填写并提交延期缴纳税款申请使用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银行对账单电子信息。省税务局审批完成后,纳税人(缴费人)即可获取审批结果信息,并查询和打印受理结果。纳税人(缴费人)也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六、纳税人(缴费人)如何申请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答:纳税人(缴费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税收减免”,办理税收减免备案以及税收减免核准事项。税务机关办理完成后,纳税人(缴费人)即可获取结果信息,并查询和打印受理结果。纳税人(缴费人)也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七、纳税人(缴费人)如何申请不予加收滞纳金?
答:纳税人(缴费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一般退(抵)税管理”,再选择“不予加收滞纳金申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上传所需的资料,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纳税人(缴费人)即可获取结果信息。纳税人(缴费人)也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八、新开业纳税人(缴费人)哪些事项可以“非接触式”办理?
答:新开业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新办纳税人(缴费人)套餐服务”,办理电子税务局注册开户、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纳税人(缴费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缴费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名办税、发票领用等。具体办理中,纳税人(缴费人)可依据自身情况,按照相关提示,有选择性地完成上述等事项。
九、纳税人(缴费人)如何领用发票以及办理发票相关业务?
答:纳税人(缴费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发票领用”申请发票。如需同时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相关业务,可在电子税务局中选择对应功能办理,或直接选择“发票套餐”办理。套餐中主要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发票领用、发票验(交)旧、发票缴销等。纳税人(缴费人)提交申请,税务机关完成处理后,纳税人(缴费人)可获取相关回执。对于部分无法全程在线办结的事项,线下办理部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电子税务局可领用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发票。
十、新开业纳税人(缴费人)是否能够“非接触式”领用发票?
答:新开业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新办纳税人(缴费人)套餐”,填写完成相关税务信息报告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发票票种核定”、“发票申领”等业务申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完成“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待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即可领用发票。税控设备发放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十一、纳税人(缴费人)如何申请代开发票和作废、冲红代开发票?
答: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缴费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其他可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缴费人),如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符合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条件的个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开具完成后电子税务局推送信息通知纳税人(缴费人)领取发票。
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缴费人)代开发票后,如果纳税人(缴费人)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作废、冲红代开发票的,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代开发票作废”“开具红字发票”模块,提交申请及相关附报资料,待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即可完成。
十二、如何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缴税?
答:纳税人(缴费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再选择“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完成增值税和附加税费申报缴税。如涉及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多个税费种申报和税款缴纳,可选择进入“主附税联合申报缴纳套餐”,完成增值税申报、消费税申报、附加税(费)申报、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以及相应的税(费)款缴纳。
十三、如何进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缴税?
答:纳税人(缴费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再选择“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完成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申报缴税。
十四、如何进行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
答: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进入个人办税模式,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再选择“其他申报”,进入“车购税申报”,完成一般车辆购置税申报及缴款业务。
纳税人(缴费人)登录后进入企业模式办理。
十五、如何办理网签三方协议?
答:纳税人(缴费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综合信息报告”,再选择“制度信息报告”,进入“网签三方协议”,填写并提交相关开户行信息及纳税人(缴费人)信息。纳税人(缴费人)根据提示信息,联系开户银行完成后续业务办理。目前部分开户银行可全程完成三方协议网签。
十六、纳税人(缴费人)如何变更税务登记信息?
答:纳税人(缴费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依据纳税人(缴费人)类别,对应进入“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或者“税务登记信息变更”,填写并提交《变更税务登记表》及相关附报资料,即可完成税务登记信息的变更。
十七、纳税人如何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答: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综合信息报告”,再选择“资格信息报告”,进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填写并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完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业务办理。纳税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的信息”,进入“纳税人信息”,查看已生效的资格信息。
十八、纳税人(缴费人)如何申请办理注销?
答: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进入“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根据纳税人(缴费人)类型,分别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其他申报”、“综合申报”、“财务报表报送”及“税费缴纳”等业务的办理,其中“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仅针对除分支机构以外的已认定企业所得税税种的纳税人(缴费人)办理,其他类型纳税人(缴费人)无需办理。
十九、需注销的纳税人(缴费人)如何办理注销所属期应申报税(费)种的申报及税款缴纳?
答:无未结欠税及罚款、无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办理当期[注销当月(季、年)的上一所属期,且注销申请日期在上期申报的征期内],以及注销所属期[注销当月(季、年)的所属期]应申报税(费)种的申报及税款缴纳;同时,对已认定企业所得税税种的纳税人(缴费人),除分支机构外,还可完成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
二十、纳税人(缴费人)如需调整定期定额如何办理?
答:纳税人(缴费人)如需调整定期定额,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填写并提交《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及相关附报资料。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纳税人(缴费人)即可获取审批结果信息,并在电子税务局查看和打印受理结果。
二十一、纳税人(缴费人)如何申请退税?
答:纳税人(缴费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一般退(抵)税管理”,填写并提交《退(抵)税申请表》。税务机关审批完成后,纳税人(缴费人)即可获取审批结果信息。纳税人(缴费人)也可登录后通过选择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纳税人(缴费人)可申请的退税主要包括:误收多缴退抵税,入库减免退抵税,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车辆购置税退税,车船税退抵税,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以及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等。
二十二、纳税人(缴费人)如需开具涉税证明如何办理?
答:需要开具涉税证明的纳税人(缴费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要办税”,进入“证明开具”,申请开具涉税证明。
纳税人(缴费人)可开具的涉税证明主要包括: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转开印花税票销售凭证、转开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等。
二十三、税务代理机构如何向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和资料?
答:税务代理机构可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套餐”,向税务机关报送机构、人员、委托协议等信息。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套餐包括: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及终止;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协议信息变更及终止等。
二十四、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与税务机关进行交互?
答:纳税人(缴费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互动中心”,进入“在线交互”,同税务机关进行在线交互。
二十五、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预约办税?
答:纳税人(缴费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我要预约”,或选择“互动中心”并进入“预约办税”,进行预约办税。具体分为线下预约及线上预约。线下预约用于办税服务厅预约办税,服务事项类型包括税政政策咨询、业务办理辅导、预约排号服务等,纳税人(缴费人)可根据预约事项选择预约地点、预约时间等;线上预约用于电子税务局预约办税,服务事项类型包括在线辅导、在线座谈等。
二十六、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获取税务机关的各类通知公告?
答:纳税人(缴费人)无需注册登录电子税务局,可通过选择“公众服务”,进入“通知公告”,获取税务机关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
电子税务局提供的通知公告主要包括政策法规通知公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告、信用级别A级纳税人公告以及欠税公告等。
二十七、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查看税务机关发布的线上培训?
答:纳税人(缴费人)无需注册登录电子税务局,可通过选择“公众服务”,进入“咨询辅导”,再选择“纳税人学堂”,查看税务机关发布的线上培训计划。纳税人(缴费人)可在此功能下设置开课提醒,及时参与线上培训。
二十八、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查看涉税政策及解读文件?
答:纳税人(缴费人)无需注册登录电子税务局,可通过选择“公众服务”,进入“咨询辅导”,再选择“税收政策及解读”,查看税务机关各类涉税政策及解读文件。
二十九、纳税人(缴费人)在电子税务局中如找不到所需业务功能或不熟悉具体操作,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缴费人)无需注册登录,可通过选择“公众服务”,进入“咨询辅导”,再选择“操作规程”,查看电子税务局所提供的各类具体业务功能及操作流程。也可在工作时段拨打0931-8112366进行电话咨询。
三十、如何查看疫情防控期间税务相关的热点问题?
答:纳税人(缴费人)无需注册登录,可通过选择“公众服务”,进入“咨询辅导”,再选择“热点问题”,查看当前税务相关的热点问题。
三十一、纳税人(缴费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上传、下载、打印自身的各类电子资料?
答:纳税人(缴费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的信息”,进入“电子资料”,随时查阅、下载、打印自身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产生的相关电子资料。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理涉税业务过程中,如需上传附报资料,电子税务局会智能关联纳税人(缴费人)过去已经提交或产生的电子资料,提示在电子资料库中已有的资料供纳税人(缴费人)选择;同时,对于需补充的电子资料,提供资料上传功能。
三十二、纳税人(缴费人)如何查询所申请的涉税事项的办理进度?
答:纳税人(缴费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进行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办税进度按状态分别显示为待提交、待受理、受理中、已退回、已作废、已完成等。其中,“待提交”表示涉税事项申请尚未提交或提交后撤回;“待受理”表示涉税事项申请已提交至税务机关,尚未受理;“受理中”表示涉税事项申请已被税务机关受理,尚未终审;“已退回”表示涉税事项申请不满足办理条件,税务机关不予受理或者退回纳税人(缴费人)补正资料;“已作废”表示涉税事项申请由纳税人(缴费人)主动作废,或由于税务机关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办结作废;“已完成”表示涉税事项申请满足办理条件,已完成办理。
三十三、纳税人(缴费人)不去办税服务厅如何查询发票信息?
答:纳税人(缴费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发票信息查询”,选定开具日期起止、发票种类名称等条件,对已开具的发票信息进行查询,同时可对某一条或某几条发票信息进行导出或打印。
三十四、纳税人(缴费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申报明细信息?
答:纳税人(缴费人)可登录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申报信息查询”,选择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日期、申报表类型等条件,查询相应时间的申报信息情况。同时,可进一步点击查看该张申报表及附列资料,并可进行打印或导出。
三十五、纳税人(缴费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查看税费缴纳情况?
答:纳税人(缴费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通过选择“我要查询”,进入“缴款信息查询”或“欠税信息查询”,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到具体缴款情况或欠税情况。如有欠税情况,可通过系统提供的“欠税缴纳”链接,跳转到相应税(费)种缴纳功能模块缴纳税款。
三十六、实体办税服务场所是否提供电子税务局操作培训辅导?
答:实体办税服务场所全部成立了电子税务局运维支持团队,配备了网上办税设备,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话、微信、QQ、发送邮件等预约到现场进行辅导。
三十七、忘记电子税务局登录名或者密码,如何找回?
答:登录使用电子税务局需要实名采集、实名注册,登录方式有用户名+密码+手机短信验证码方式,可用注册手机号+密码+手机短信验证码方式,也可用实名身份证号+密码+短信验证码方式。如果忘记用户名或者密码,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下方找回用户名或者密码;如果两者都忘记,可拨打0931-8112366找回用户名,再自行找回密码。
三十八、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变更或离职之后,如何解除与原企业的关联关系?
答:当财务人员、办税人员变更或离职之后,预约办税服务机构进行人员信息变更,变更成功之后,即可解除关联关系。
三十九、不能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印花税是什么原因?
答:请在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税费种信息中查询印花税税费种核定信息,判断是否需要申报,如果按月核定的,只能一月报一次;如果按次核定的,随时可以申报。如果印花税是按次申报的,只能申报所属期当月发生的所有应税事项,无法申报上一年度发生的事项。
四十、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个人所得税事项吗?
答:电子税务局只能申报“定期定额户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其他个人所得税申报,需要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申报。电子税务局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有明确的提示信息,也会系统判断纳税人身份信息。
四十一、电子税务局可以搜索使用相关功能吗?
答:使用人登陆电子税务局之后,在右上侧“搜索”功能中可以搜索到相关功能。
四十二、增值税报不进去,提示:本月未抄税,但是已经抄了好几次还是显示未抄税,也去大厅用软盘补报了,还是报不了。
答:软盘补报未成功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有历史记录信息导致。一般情况为纳税人老税号下面有税控盘或金税盘发行记录,未注销税控设备所致。需要联系当地办税服务厅重新做软盘补报,或者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中将新旧盘全部抄报税,不能只抄报一个。建议查询老税号下面税控设备是否未注销,如果存在,注销即可解决后续问题。
四十三、在电子税务局做财务制度备案时提示未满一年,制度执行日期是灰色,无法修改?
答:按照相关规定,会计制度一旦正式使用,年度内是不允许随意变更的,这是会计连续性原则要求所致。请预约当地办税服务场所进行修改。
四十四、在【税收减免税优惠】模块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减免税备案时,[受理税务事项]栏不能带出相关的减免税政策依据,无法备案,如何解决?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6税1费优惠事项实行资料留存备查的公告》要求,取消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中除房产税困难减免(08019902)、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10129917)外的所有税收优惠减免事项的备案流程,并删除申报界面要求备案的提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除困难减免需要在“税收减免优惠”中办理外,其他的优惠减免事项申报时自动享受。特别要注意,增值税(包括近期关于防疫期间相关增值税优惠事项)、消费税、契税实行以报代备,纳税人申报时自行选择优惠项目,无需再备案。
四十五、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如何填写。
答: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申报时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中。
四十六、为什么行业为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就业人员30人以下的无法享受残保金全免优惠?
答:按照税务总局关于修改残保金的公告要求,“本期减免费额”中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30人)以下的企业,暂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0%计算减免费额。其他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实行分档征收政策,在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50%计算减免费额;对于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的,按“本期应纳费额”的10%计算减免费额。后期政策调整的,电子税务局将及时更新规则,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