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对外担保和对外捐赠的管理规定是什么?
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企业对外担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根据被担保单位的资信及偿债能力,按照内部审批制度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并设立备查账簿登记,实行跟踪监督。企业对外捐赠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财务规定,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捐赠的范围和条件,落实执行责任,严格办理捐赠资产的交接手续。
二、房屋租金收入可按1%征收率开具发票吗?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你公司提供原适用3%征收率的广告服务取得的收入,可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提供适用5%征收率的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取得的租金收入,仍适用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仍按5%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退休后领取年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地,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四、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中申报成功后,发现填报数据有误,该怎么处理?
1、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类报表申报,申报成功未缴款前可在该类报表的“申报表报送”模块点击【作废申报】按钮作废申报后重新填写报送,或点击【更正申报】按钮修改申报表后重新报送;申报成功且缴款后只能在“申报表报送”模块点击【更正申报】按钮进行更正申报操作。2、代理经营所得申报,申报成功未缴款前可点击【启动更正】或【作废】按钮重新填写报送;若申报成功且缴款后只能点击【启动更正】按钮修改申报表后重新报送。
五、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上的管理培训课程交的学费,可以税前扣除吗?
1、如果是企业的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未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作为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2、如果企业有相关的资料加以证明学费支出并不是为了取得个人学位,并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直接相关,该学费是允许作为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在企业所得税前计算扣除的。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 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公告)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未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