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公司注册_代记账服务_财务SaaS服务_智能记账
近期评论
分类
-
商务合作
- 邮箱:aifinacn@qq.com
- 手机:13871128117
- 座机:(+86)
- Q Q:32556627点击交谈
- 地址:
2012年以来,吕某以口口相传的方式,以“利息高,投资可靠”为吸引,承诺一分五的月息,鼓动他人向其亲戚的投资担保公司投资,有60多名群众为获取高额收益向其大额投资,后该担保公司资金链断裂,不能兑付群众到期本金及利息。截止案发,受害群众共有1000余万元无法收回。经深入查明,吕某仅系该公司底层联系人,该投资担保公司累计涉案金额达23.52亿元,涉及各地受害人数4800多人。近日,泌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对该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犯罪嫌疑人吕某依法批准逮捕。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属于涉众型犯罪,不仅涉案人数多,涉及金额大,而且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严重破坏社会稳定。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非法集资犯罪手段翻新、形式多样。承办检察官通过梳理分析近年来办理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发现此类案件犯罪分子大多未获得相关融资资质,大多采用承诺高额利息报酬、编造虚假经营项目、公开向社会公众宣传造势等手段吸引误导群众。尤其善于利用其员工向身边亲戚朋友打“亲情牌”,在信息较闭塞的县乡地区进行大额融资。初期投资人往往会有一定收益,博取大众信任后,进一步扩张,扩大融资规模。但由于此类公司未取得法定资质,缺乏监管,高收益也带来了高风险,集资人往往因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本息,或者利欲熏心携款潜逃,最终让投资人血本无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在此,检察官呼吁大家:检察知识延伸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全国检察机关顺利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泌阳县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后,由原来的14个部门调整为8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至第五检察部和综合业务部,其中第二检察部承担着县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办理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提别提醒若发现身边有类似非法集资的情况,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对已经发现被骗的也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协助破案挽回经济损失。
北京公司注册_代记账服务_财务SaaS服务_智能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