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公司注册_代记账服务_财务SaaS服务_智能记账
近期评论
分类
-
商务合作
- 邮箱:aifinacn@qq.com
- 手机:13871128117
- 座机:(+86)
- Q Q:32556627点击交谈
- 地址:
政务处理
今年11月6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与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主席格雷格?梅德科拉夫特(Greg Medcraft)签署了《金融科技信息共享协议》,双方约定就金融科技领域的发展动态及相应的监管政策共享信息。
听起来没什么?难道你忘了,中国和澳大利亚都是CRS协议参与国吗?而且在2018年双方就要开始金融账户信息互换了。
关于CRS,千百顺在以前做过详尽叙述
请看《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http://www.hkqbs.com/hongkong/553.html。
《金融科技信息共享协议》实施之后,假如你在澳大利亚有资产??金融资产(存款账户、 托管账户、现金值保险合约、年金合约、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你的账户信息都会在2018年被转回到中国,到时候,如果你有该交的税没交,或者有些收入来源无法做出合理解释,都会是个大麻烦。
迄今为止中国和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签署了相关信息交换协议,而著名的避税天堂开曼群岛、维尔京群岛正在于中国积极协商中,现在,这两个避税天堂已经和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法国、德国、印度、日本、英国等国家签署了《税务资料自动交换协议》(简称“TIEAs 协议”)。
此外,2016年10月26日,中国香港政府宣布已分别与日本、英国签署自动交换信息(AEOI)主管当局协议(CAA),将于2018年开始相互自动交换金融账户税收信息。
CRS推出不过2年,已经有超过100个国家、地区承诺参与,可见,国际社会打击偷逃税的意愿和决心是毋容置疑的,CRS会逐步在各个国家、地区得到不同程度的落实和执行,海外金融账户注册和交易也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任性”。
对于国内的高净值人士,未来投资、理财、资产配置,开设海外金融账户需要全面考虑到CRS带来的各种影响,合理安排。
深圳注册公司、商标注册、代理记账、前海注册公司、香港注册公司一站式工商服务专家千百顺!详情访问www.hkqbs.com。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政务账号添加来源标示处理
政务账号添加来源标示处理
责任编辑:
北京公司注册_代记账服务_财务SaaS服务_智能记账